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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

行政体制战略研究》课题组召开研讨会

 

由国家行政学院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2006年度重大项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行政体制战略研究》课题组近日开题并召开理论研讨会。

一、开题会明确任务和要求

20061130日召开开题会,课题组全体成员及有关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学者与会。首席专家唐铁汉同志对课题研究内容和框架作了说明并明确子课题负责人及其分工。会议提出五条要求:

1、要充分认识重大项目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精心组织、精心运作。会议强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是围绕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的,对促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承担这一项目既是很光荣的事,也肩负着重要责任,一定要从历史的、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精心组织,精心运作;确保课题按计划、有序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2、要充分发挥课题组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集中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取得理论成果和咨询成果。会议强调,拿到课题只是一个开始,重要的是要使研究工作不断深入,确保取得理论和咨询成果。所谓理论成果,就是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要在相关学术领域研究上占领前沿;所谓咨询成果,就是要为党和国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出谋划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因此,在课题研究中要做到“三个深入”,即深入调查研究、深入论证分析、深入进行理论思考;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首席专家要求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要身体力行,亲自参加研究,亲自动手撰写文章,力求取得有价值的学术成果。

3、要充分整合资源,调动行政学院系统的科研力量,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在研究中要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将“点”和“面”结合起来,将重点与一般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理论研讨。对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过程中创造的好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认真加以总结和升华。因此,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进行,需要整合学院全系统的资源,发挥科研合力,进行总体攻关,只有这样才有望作出精品。

4、要充分发挥科研基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一是要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不能擅作他用,也不能铺张浪费;二是要确保科研经费合理配套,除社科基金外,还要积极筹措一部分科研经费以弥补不足;三是要确保课题研究的重点资金到位,防止平均使用;四是要运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5、要加强与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联系,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会议认为,作好重大项目研究工作,要加强与全国社科规划办的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意见;要定期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接受规划办组织的检查工作;要及时采取《成果专报》的形式,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研讨会深入探讨行政问责制理论

开题后,课题组在江西南昌举办了“行政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首席专家唐铁汉研究员主持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共计70人,研讨会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人民日报》1127日第9版《理论信息》专栏对这次研讨会进行了专题报道。

会议认为,开展行政问责制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应当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与会代表认真分析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开展行政问责的情况,认为有四方面的特点:一是行政问责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展开,不断追究了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失职渎职或负有重要责任的行政官员;二是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行政问责的办法和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将行政问责制度化并且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三是在总结自己经验的同时,注意借鉴国外行政问责的经验和做法,作到立足国情,为我所用;四是推行行政问责制处于试点阶段,各地发展不平衡。

专家们指出,当前推行行政问责制应该着力研究并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结合起来。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政绩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二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行政监察、审计结合起来。三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要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四是要把行政问责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要研究把行政问责制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与宪法、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相衔接并有所区别;要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五是要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体系。要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条。六是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体系。要规范行政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行政问责的程序,实现行政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七是要借鉴国外行政问责的经验和做法。八是要加强对行政问责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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