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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办将于近期开展重大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5年度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计划落实情况,主要课题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2.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等,要列出成果目录。 3.代表性成果简介。包括代表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社会影响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款项、下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等。 三、检查要求 1、重大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2、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撰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一份(不少于3000字),由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于9月30日前寄送我办,同时报送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已报过的除外)。 四、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我办评估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实施续拨款的基本依据。凡出现下列情形的项目,我办将视情况作出调整资助计划、暂停拨付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 1.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未取得任何进展; 2.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主持研究工作;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4.经费使用严重违规。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办将以简报形式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你单位承担的200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名单
联 系 人: 尚 雨 董俊华 电 话:(010)83083060 地 址: 北京西长安街5号中宣部社科规划办规划处 邮 编: 100806
本通知请转发项目负责人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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