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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切实提高国家 社科基金项目完成质量和完成率
——2007年吉林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综合报告
为贯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10号)精神,我办专门召开会议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在《吉林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吉社科规划办通字[2007]006号)下发后,我办以各单位认真自检、到科研单位召开座谈会及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吉林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在研项目的支持和管理,保障项目研究进展顺利 2007年吉林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西部项目)计划完成项目29项,截止2007年12月24日,实际完成20项,其中通过鉴定结项的5项,已完成待结项的15项。 为保障项目研究顺利进行,加强对在研项目的支持和管理,我办及各科研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实行项目立项开题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科研管理部门的业务督导功能。 我办在每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准立项后,都专门召开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及新立项目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学习传达全国社科规划办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对新立项目的研究和管理提出原则性意见,要求每个课题组抓紧召开开题报告会,落实计划,明确分工,启动科研。各科研单位也明确要求新立项目要举行有项目课题组成员和科研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开题报告会,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项目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以及课题组成员的具体工作分工,科研部门传达与项目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介绍项目研究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程序,并从科研管理角度提出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新立项目研究工作的如期开展,统一了课题组成员的思想认识,同时明确了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了科研管理部门应有的业务督导职能。 2、加强对在研项目的中期检查,实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项目阶段性检查的目的是检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预期时间完成研究任务,我们把项目检查作为提升项目成果质量的重要环节,力求实现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的有机结合。 在项目检查过程中,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省社科规划办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三级监督管理职能,注意发挥项目负责人的积极性,通过省社科规划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三级检查环节,自下而上地对所有在研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工作。首先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研究进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科研单位组织召开在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会,了解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组织专家对在研项目进行校内中检。按照项目的进展情况、现有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等情况综合打分,将项目的中检结果分为优秀、合格、警告、撤项四类,获得优秀的项目,学校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作为该项目的资助经费使用,以鼓励产出更多更优秀的科研成果;阶段性成果少、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则给予警告,并由专家提出指导意见,限期整改;对没有开展研究工作或已无法完成的项目则建议予以撤项。在此基础上,省社科规划办通过到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较多的单位听取项目负责人的中期检查报告、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汇报,以及抽检等形式全面掌握项目研究进展等情况,实现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有机结合。 3、严把项目“出口关”,不断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结项率。 我办和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把项目“出口关”。对申请结项的成果,首先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认真审核,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预鉴定,对与预期研究计划相差较大、存在各种问题的成果,明确提出修改意见,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时修改、完善,然后再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我办对成果质量较差,经审核不合格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再次进行修改,并对修改意见作出修改说明;对审查合格者,再组织通讯评审鉴定专家进行匿名鉴定,最后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切实把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政治方向关、学术质量关,使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结项率不断提高。 4、加强学术交流活动,促进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 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与自身研究领域和所承担项目密切相关的学术活动,主动吸收前沿性的、有代表性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成果,促进科学研究的互动、互补。通过组织赴国外和港台的学术交流团,实现了与国外境外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与互动。通过举办社会科学名家讲座,促进了学术信息交流,开阔了研究人员的视野,拓展了项目研究的思路。通过设立科研论坛,使项目负责人能够结合项目研究的新成果、新进展作学术报告,交流自己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的收获和经验,共同探讨项目研究中遇到的学术问题,创造了更大的学术。把对项目的督促检查由单纯的催进度、催完成率变成抓研讨、抓质量,既大幅度提高了项目的按时完成率,又有助于项目负责人学术水平的提高,并带动青年科研人才的成长。 二、采取多种措施管好用好项目资助经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在《吉林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我办明确提出了对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要求,要求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着力提高国家社科基金的使用效益,各科研管理部门按要求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了及时整改。根据综合各单位自检和省社科规划办抽检情况,我省现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均符合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严把经费“使用关”。 首先,各单位财务处设立了专门的科研拨款窗口,由专人负责,保证了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既方便了科研人员,又有效防止了经费被挪用现象。其次,各单位为每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建立了单独的经费使用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一目了然。有的单位还把项目负责人核报的每一笔费用在校内办公网上公布,项目负责人可以随时查询,对经费使用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也便于管理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第三,对项目经费实行严格的分级审批制度,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具有报销不同额度项目经费的审批权限。 三、阶段性成果丰硕,一批重要成果获得良好社会评价 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阶段性成果丰硕,一批重要成果获得各种奖励,社会评价良好。我省2007年申请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共有5项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有10项成果被推荐刊登全国社科规划办主办的《成果要报》,有3项成果被推荐选介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宣传介绍。部分项目阶段性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等刊物转载或引用上百次。 吉林大学宋宝安教授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当代中国老龄群体社会管理问题研究》,其专著成果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提出了一些重要观点,被全国社科规划办主办的《成果要报》登载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吉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荀凤栖同志等几位省部级领导做出批示,认为研究成果很有参考价值。有3项已获得结项并出版专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于2007年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吉林大学傅穹教授主持完成的项目《竞争经济中的公司资本制度重构》,其成果《重思公司资本制原理》获一等奖;吉林大学潘石教授主持完成的项目《当代中国私营资本原始积累及其案例研究》,其成果获二等奖;吉林大学刘猷桓教授主持完成的项目《科学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其成果《走进恩格斯——〈自然辩证法〉探索》获三等奖。有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论文获得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东北师范大学韩东育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徂徕学派的人情论与日本早期近代化——从“脱儒入法”到“脱亚入欧”》的阶段性成果“‘道统’的自立愿望与朱子学在日本的际遇”等获一等奖;吉林大学张盾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性问题图景中的马克思哲学革命》的阶段性成果“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及其路径”等获二等奖。吉林大学景跃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的人口城市化战略研究》,其阶段性成果论文“吉林省相对资源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研究”获第四次中国人口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项目成果转化率,我办不断充实和完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展阅基地”的成果转化功能,继续选择应用对策类的优秀项目成果报送相关领导和具体实际部门,坚持每年择优出版一批著作类项目成果,加大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主办的《社科信息报》推介项目成果的分量和力度,不断寻求一切可行的途径和手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和推介优秀项目成果,使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 四、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解决 我们在以往项目检查中发现,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出国进修、工作调离、病休,课题组成员发生重大调整等原因,使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而提出延期申请;个别项目负责人仍然存在“重立项,轻结项”思想,影响了项目成果质量。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我办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抽查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力度,切实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完成质量和按时完成率。 各科研单位通过制定和完善各种激励措施,从机制、经费、政策等方面为促进科研工作提供了保障,有效地推动了哲学社会科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科研成果精品战略的实施。有的高校实施教师职务聘任制度,突出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等科研业绩在职务聘任中的重要性,在博士生导师选聘中如果连续三年未承担任何校外科研项目,则不具备申报资格。有的单位对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除进行内部通报外,还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对因项目长期延期等原因而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各种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调动了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项目成果,重视成果质量,努力完成精品成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在全省科研人员中形成了重视学术荣誉,多出精品力作的学术氛围。
(吉林省社科规划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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