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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科规划办公室贯彻落实全国各省市社科规划办主任会议精神的情况
全国各省市社科规划办主任会议后,我办立即就会议精神向部领导做了汇报。部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我们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全面总结管理经验,努力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部领导的指示,市社科规划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由杜鸿林主任通报会议的主要内容,并对下半年我市国家项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在通读全国各省市社科规划办主任会议文件的基础上,市规划办全体同志认真分析我市国家在研项目的现状,梳理“十五”以来我市国家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大我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工作力度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 根据会议讨论交流的内容,在充分吸收其他省市管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结合我市国家项目的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申报立项、中期管理、鉴定结项和经费管理等四方面,就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做好立项申报工作首先要充分发挥基层科研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严格院系学科秘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三级”审核程序,最大限度地把申报的技术层面问题解决在基层;其次要进一步加大形式审查的力度,避免无效申报;再次要搞好对院系一级科研秘书和全市科研管理骨干的“两级”培训,提升申报的组织管理水平,最后要关注鼓励青年项目的组织申报,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引导培养。《通知》认为,做好中期管理工作要从四个方面下手:一是要加强对项目的年度检查,把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二是要严格课题组成员变更审批手续,减少项目研究变更的随意性;三是要加强对延期申请的审查,分清原因区别对待;四是要加强跟踪管理,跟踪项目的进度,跟踪项目的中期阶段性成果。在做好结项管理方面,《通知》强调要抓好四个重点:一要把好“两关”,即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二要严格执行鉴定专家回避制度和双向匿名制度,抓好结项程序和结项材料的规范化,保证成果鉴定的公正性、客观性和严肃性;三要严格执行先鉴定后出版规定,抓好对结项成果的检查,四要抓好对已结项成果社会反响的追踪汇总和及时反馈报送。在经费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四个“注意”:一是科研管理部门要注意继续加强与财务部门定期的联络沟通;二是注意加大对项目经费预算的审核力度;三要注意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其他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加以区别;四要注意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适当控制项目经费支出中办公用品、餐费、市内交通费等个人费用支出所占分额,杜绝违规超范围使用经费的情况发生。此外,《通知》还介绍了全国各省市规划办主任会议的部分内容。
(天津市社科规划办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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