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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至10月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验收情况报告
2006年9月至10月,全国社科规划办进一步加大严把鉴定结项“出口关”的力度,审核、审批的119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只有61项成果顺利通过鉴定结项(其中,有1项成果因符合有关条件而免于鉴定),结项率仅为51.3%。有57项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结项。另有1项成果存在政治方向问题且与立项设计严重不符,予以撤项。在已结项的61项成果中,鉴定等级为“优秀”的9项,占14.8%;“良好”的38项,占62.3%;“合格”的13项,占21.3%。 一、结项成果的总体情况 1.部分成果具有较大的学术或应用价值,产生良好影响。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孙伟平研究员主持完成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方法论研究》,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开创性地研究了价值论研究方法问题,发展了价值论基础理论,开辟了新的学术领域。浙江师范大学骆寒超教授主持完成的《传统汉语诗体演变规律与新诗诗体建设》,有10多篇阶段性成果(论文)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等权威期刊发表,其中多篇(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中国人民大学曾湘泉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其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在《经济研究》等报刊发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部分对策建议已被教育部采纳和应用。 2.部分成果带动了青年人才和西部地区人才的成长。比如,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承担者、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主持完成的《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其阶段性成果获得了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和深圳大学学术创新奖,并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光明日报》等报刊转载多篇(次)。中国人民大学戴逸教授主持完成的《中国西部开发与近代化》,由四位年轻博士担当课题组主力,为学科发展带出了一支青年人才队伍。复旦大学谢丽教授主持完成的《农业开发对塔里木河流域绿洲生态环境变迁的影响》,课题组吸收了新疆石河子大学的四位相关科研人员,实现了东西部科研信息的交流和互补,促进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3.部分成果在吸收我办反馈的鉴定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后,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绝大部分重新申请鉴定结项的课题组对我办所反馈的鉴定专家意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以虚心、务实、客观的态度对成果进行了认真修改,使成果质量明显提高,在得到鉴定专家复审认可后,顺利结项。在这两个月通过鉴定结项的61项成果中,属于二次鉴定获准通过的有25项,约占结项成果的41%。 二、部分优秀成果选介 1. 《中国西部开发与近代化》。这项成果由中国人民大学戴逸教授主持完成,属中国历史一般项目,60万字。对于鸦片战争以后新中国成立前的西部开发史,国内外虽有一些相关研究,但总体上仍相当薄弱。该成果秉承“问题史学”的理念,运用“叙事史学”的手法,把西部经济开发、生态环境和近代化三者结合起来予以关照和考量,认为中国近代的西部开发模式可分为“西北诸马军阀集团型”、广西“自行其是基层建设型”、盛世才“新疆开发型”、“延安道路型”等模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延安道路”则代表了西部地区未来开发的走向。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是第一部系统研究中国西部地区开发和近代化的专著”,“视角独特,史料翔实,富有理论深度”,“不仅推进了对中国近代化、现代化历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当前的西部大开发具有历史借鉴意义”。 2.《传统汉语诗体演变规律与新诗诗体建设》。这项成果由浙江师范大学骆寒超教授主持完成,属中国文学一般项目,65万字。该成果围绕“诗体”建设这个中心,把对新诗体式的思考与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贯通起来,以充满历史感的笔触,从结构、语言和形式三个方面揭示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以求找到既能合乎诗的质的规定性要求,又能适应中华民族审美心理的诗体表现规律。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第一次打通了中国古典诗歌和现代新诗,从中发现了内在的逻辑和历史的脉络,并采用了新批评的细读法,所论均由所本,结论令人信服”。 3. 《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方法论研究》。这项成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孙伟平研究员主持完成,属哲学一般项目,35万字。该成果对中西价值论史上的研究方法进行了考察、反思和分析,认为在当前价值论研究中,与近代以来哲学所具有的科学主义、客观主义、认知主义传统相联系,“拟科学”、认识论研究方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研究方法;价值论的根本特征在于它的“属人性”或主体性,价值论研究不能照搬科学认识论的思路和方法,而只能从具体的历史维度出发,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在人的社会历史中来理解和把握价值。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是一部有观点、系统性强、论证比较深入的研究成果,清理和发展了价值论基础理论,填补了价值论方法研究的学术空白”。 4.《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这项成果由深圳大学应飞虎教授主持完成,属法学青年项目,31万字。该成果通过广泛的个案调查和信息收集,找到了现实生活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真问题”,即消费者面临的信息不足、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错误问题,分别研究了经营者的信息义务、政府的信息义务、媒体的信息义务、社会机构的信息义务以及非营利相关者的信息义务等,构建了使消费者拥有充分信息的制度体系,并对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立法建议。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一方面运用经济法的理念,紧扣公权干预,分析信息、权利与交易安全的经济法机理;另一方面又超越部门法学,不囿于经济法的分析框架,充分运用法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法社会学的研究视野,把消费者保护置于多学科、多维度的思考之中,走出了法学研究中容易出现的门户之见,从而使结论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 5.《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这项成果由中国人民大学曾湘泉教授主持完成,属应用经济重点项目,20.1万字。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目前学术界、政府部门和广大群众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该成果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和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从就业制度的演变、个人就业意愿和行为、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就业的期望和国外有关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和措施等方面,对中国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针对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各种因素提出了对策建议。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所得出的结论对于进一步认识我国劳动市场的变化有着重要意义,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为国家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基本研判和解决途径”。 6.《环博斯腾湖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研究》。这项成果由新疆大学宋岭教授主持完成,属应用经济一般项目,30万字。该成果以新疆博斯腾湖生态价值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为主线,结合地区现实条件和未来发展趋势,应用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从企业、产业园区、城市和社会三个层面对环博斯腾湖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条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发展的具体思路等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实施方案建议。鉴定专家认为,这项成果“所提对策建议有力度、有新意,若能有效加以实施,将会对环博斯腾湖地区循环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三、暂缓结项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共有57项成果因存在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问题未予结项,需要参照鉴定专家意见修改后报我办备案复审或重新申请鉴定结项。这些未结项成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知识准备不足。这一点在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中表现较为突出。比如,有一项成果研究的是科技活动中的犯罪问题,但是项目负责人对有关犯罪和刑罚的知识所知甚少,对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的动态了解不多,致使出现不少知识性错误;还有一项成果是研究图书馆电子期刊管理的,由于对知识产权问题不熟悉而予以回避,严重影响了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观点偏激,结论片面。个别课题研究不善于全面、辨证、综合地观察问题,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形成的结论或者以偏概全,或者矫枉过正。 3.内容和结构不完整。有的课题名称包括两个主题,而结项成果却只研究一个,而遗漏了另一个;有的在总论里面提到全书有五个部分,内容却只涵盖了三个部分。 4.脱离我国实际,试图开出“万灵药方”。个别应用研究机械地从抽象概念或所谓的“西方范式”出发,浮光掠影地剪裁我国的一些相关情况,演绎出的课题成果只能是学术盆景或空中楼阁。 5.未按照鉴定专家意见对成果进行认真修改。少数重新申请鉴定结项的成果仍然未能结项。不能结项的原因,有的是由于课题组没能全面准确地理解鉴定专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成果的修改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有的是由于课题组不虚心,不是认真思考鉴定专家意见的合理性,而是刻意为自己成果辩解;极个别的是由于课题组态度不认真,对成果只作了很少修改甚至没作修改。 四、各地社科规划办组织成果鉴定工作情况 大多数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对成果鉴定工作组织得力、程序规范、及时高效。比如,中央党校科研部,浙江省、重庆市、云南省社科规划办鉴定结项材料没有积压、鉴定意见客观准确;辽宁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社科规划办为课题负责人匿名反馈鉴定专家意见及时、准确、翔实,受到课题组称赞;江苏省、江西省、福建省社科规划办严格执行双向匿名和鉴定专家回避制度,为客观评价成果提供了公平环境。 但也有少数管理单位在鉴定结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鉴定意见不准确。广东省社科规划办上报的一项成果存在政治方向问题且与立项设计严重不符,但在其签署的审核意见中没有反映出来;教育部社科司在签署部分项目审核意见时,没有对鉴定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纳和总结。二是没有严格执行鉴定专家回避制度。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分别有一项成果在遴选鉴定专家时,没有注意回避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专家。三是没有严格执行双向匿名制度。中央党校科研部、湖南省社科规划办、湖北省社科规划办分别有一项成果在鉴定时没有注意隐去项目负责人姓名,影响了对成果的客观评价。四是没有严格遵循鉴定时间要求。湖北省社科规划办、上海市社科规划办分别有一项成果鉴定时间过长,达10个月,导致课题成果未能按时结项。五是没有严格执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分别有一项成果未经我办批准在鉴定前出版。以上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避免这些问题再次出现。 五、鉴定专家信誉记录 参与本次验收成果鉴定工作的近600位鉴定专家,绝大多数能够按照要求履行鉴定专家职责,其中有20位专家签署鉴定意见慎重客观,优长之处一一指出,瑕疵问题没有回避,修改意见详细具体,体现出良好的学术风范,被记入我办信誉良好专家档案。他们是:北京大学程立显教授、河南省委讲师团滕世宗教授、安徽省社科院郭唐松研究员、四川大学张勇教授、四川省民族研究所冯敏研究员、江苏省社科院陈颐研究员、外交学院唐晓副教授、华中科技大学马彦琳教授、西南民族大学秦和平教授、厦门大学高鸿桢教授、中国农科院王志本研究员、中国社科院邱仁宗研究员、北京市社科院尹钧科研究员、武汉大学鲁西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冯俊教授和刘瑞教授、复旦大学黄颂杰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汪宇明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皮艺军教授、湘潭大学杜雄柏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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