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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科规划办举办《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培训班
为进一步方便科研、规范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2007年4月10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与国家财政部共同颁发了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举办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培训班。全国社科规划办主任张国祚同志主持培训会议并做了讲话;全国社科规划办副主任李文清同志就《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作了说明。国家审计署经济审计二局局长胡梦月同志围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财务审计工作作了报告。参加培训的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主任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主任,单列学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负责同志,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科院科研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社科院等48个承担项目较多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 培训班强调,新修订的《办法》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社科规划办、单列学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 培训班强调,学习贯彻《办法》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把握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分期拨付、注重效益。对项目经费要单独建账,不能挪用,不能挤用,也不能混用。要根据各个项目实际情况核定资助额度,并根据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助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经费管理办法;同时要根据项目进展和成果质量确定经费开支标准,做到奖优罚劣。第二,要明确开支范围。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中哪些是合理的开支必须明确,超出范围不能报销。第三,要加强预算。要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做好经费预算。为了将预算制定得更加合理,科研人员一定要在熟悉经费开支范围的前提下对整个项目研究工作进行通盘考虑,报销要以预算为依据。第四,要规范管理。经费管理办法是个系统的规则,要全面理解、严格执行,不能为我所用,各取所需,不能走样。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纠正违规操作。第五,要在管理中树立服务意识。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不是为了给科研人员加紧箍咒、设置障碍,而是要方便科研,充分调动科研积极性,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资金的使用效益最大化。第六,要严格细致。对每一笔开支都要进行严格审查,不合理的开支一律禁止,对合理合法的开支要抓紧办理。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围绕贯彻落实进行了深入讨论,对于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经费管理办法,原则明确、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方便科研,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利于规范经费管理工作,提高经费管理水平,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优秀成果生产。大家纷纷表示,经费管理培训班办得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效果明显,回去后也将以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及时宣传贯彻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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