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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04年成果验收情况报告

 

2004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现将全年的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果验收基本数据统计

全年共受理972个项目的申请鉴定结项材料,达到历年最高值。经认真审核和把关,有929项验收合格,准予结项,占总数的95.6%40项成果质量存在一定问题,暂缓结项,限期修改,占总数的4.1%3个项目因成果存在严重问题被撤销,占总数的0.3%。对结项情况的分类统计如下:

1.  各管理单位的结项数据统计。各省(区、市)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都有数量不等的成果申请结项,总数居前10位的分别是:教育部社政司145项、中央党校科研部68项、湖北67项、上海66项、广东62项、中国社科院53项、河南46项、山东32项、四川32项、辽宁30项。总数超过20项且结项率达到100%的有:中央党校科研部、中国社科院、福建、安徽、湖南。结项率相对较低的有:内蒙(80%)、北京(81.2%)、广东(88.7%)、河北(89.5%)。

2.  各学科的结项数据统计。972个项目涵盖22个学科。申请结项总数居前10位的分别是:应用经济175项、经济理论91项、中国文学88项、法学70项、哲学64项、中国历史55项、社会学49项、马列·科社46项、党史·党建40项、语言学39项;这10个学科中语言学和法学的结项率达到100%,党史·党建和哲学的结项率相对较低。在所有学科中结项率最低的是新闻学,为88.2%

3.  各项目类别的结项数据统计。重点项目共92项,结项率为90.2%;一般项目677项,结项率为96.2%;青年项目164项,结项率为97%;自筹经费项目39, 结项率为92.3%。全年共有200项成果按新的鉴定办法来鉴定,其中重点项目39项中9项被评为“优秀”等级,优秀率为23%,相对较高;一般项目123项中有26项被评为“优秀”等级,优秀率为21.1%;青年项目35项中有6项被评为“优秀”等级,优秀率为17.1%;自筹经费项目3项,1项等级为“优秀”。

4.  2004年结项的各年度项目的数据统计。19911998年度项目共306项,占总数的31.5%,结项率为96%;1999年度项目共66项,占总数的6.8%,结项率为92.4%;2000年度项目共149项,占总数的15.3%,结项率为97.3%2001年度项目共223项,占总数的22.9%,结项率为94.6%;2002年度项目共215项,占总数的22.1%,结项率为96.3%;2003年度项目共13项,占总数的1.3%,结项率为84.6%

二、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20042月,我办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通过落实《意见》中的各项规定,过去项目鉴定结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管理工作有所加强。主要表现为:

1.逐步扭转了“重立项、轻管理”的状况。《意见》下发后,各地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强鉴定结项工作。河北、福建、湖北、陕西等省规划办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学习、讨论《意见》的各项规定;河南、安徽、江西等省规划办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意见》的实施细则,增强了可操作性;湖北省规划办克服人手紧缺矛盾,专门借调工作人员负责鉴定结项工作,湖南省规划办为提高成果质量、按时完成项目,采取了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措施。

2.鉴定结果比较客观和公正。由于采取双向匿名通讯鉴定方式和回避制度,“鉴定走过场”的状况得到扭转。从鉴定结果来看,大部分鉴定专家能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修改建议甚至批评性意见,使鉴定结果比较客观、公正,可信度大大提高。另一方面,《意见》对成果评估指标体系加以改进后,“优秀”、“良好”、“合格”的成果所占比例约为1:3:1,比较符合实际。

3.专家信誉制度逐步完善。一年来,成果处进一步完善专家信誉档案,共记录了45位严谨治学的项目负责人和128位认真负责的鉴定专家。对于这些“信誉良好”的专家,我办通过《管理工作简报》和网站“信誉榜”对外公布,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在肯定一部分专家的同时,也把个别有学术不端行为的项目负责人和极度不负责的鉴定专家记录在“信誉不良”专家档案中,全年共记录了28位。专家信誉档案将作为我办今后资助立项、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参考。部分省(区、市)社科规划办也建立了本地的专家信誉档案。

4.把关意识进一步增强。2004年下半年,我办进一步加大了把关力度,严把成果政治关和学术质量关,建立健全“鉴定意见反馈机制”。仅12月份,我办要求反馈鉴定意见的项目就有27个,占该月全部项目的73%。反馈的意见中有对成果的肯定,更多的是对成果提出有价值的修改建议,为课题组在成果出版前做进一步修改提供了参考。多数课题组认为这样的鉴定意见对提高成果质量有很大的帮助,他们从中受益匪浅。另外,我办从20045月开始,定期在我办网站上公告成果鉴定等级,全年共公告了200个项目的成果鉴定等级。这有助于增强项目承担者的荣誉感,激励他们重视成果质量,力争取得高质量的成果。一些省(区、市)社科规划办也增强了把关意识,比如新疆规划办对每一个结项的成果都严格审查,一般要经过“征求意见、审读、鉴定、修订”四道程序才上报我办。广东省规划办在签署审核意见时能做到“不护短”,实事求是地反映成果存在的问题,使一些质量低劣的成果难以蒙混过关。

5.服务意识增强,工作效率提高。我办坚持按《意见》规定的结项手续办事,严格遵守2个月内完成重点项目鉴定和1个月内办理结项审批的规定期限,鉴定结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部分省(区、市)社科规划办也主动想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如陕西省规划办为了缩短鉴定周期,减少工作环节,采取鉴定材料和劳务费同时寄出的方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经过我办和各管理单位的努力,过去项目承担者反映较多的结项工作拖延、迟迟得不到项目审核结果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三、2004年结项成果主要特点

1.形式多样、数量可观。2004年,通过结项的929个项目共取得993项不同形式的最终成果,其中专著675部(包括6套丛书)、译著3部、研究报告285份、工具书4部、电脑软件11种、论文集15部。这些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取得很多阶段性成果。经初步统计,正式出版的专著有466部,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报告110篇,公开发表的论文共5593篇,论文集4本。例如,《商周秦汉汉字发展沿革谱系研究》课题组经过8年艰苦细致的研究工作,完成了300万字的最终成果,研究过程中还出版了9部专著,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了97篇论文;《经济全球化与经济转轨互动研究》课题组完成了30篇论文;《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包括37篇论文和11篇研究报告。

2.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如《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马克思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深化研究》、《〈资本论〉与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丛书》、《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等。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如《走历史必由之路——毛泽东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邓小平战略思维》、《十四大以来邓小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唯物史观》等。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如《改革开放20年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宏观经济调控模式研究》、《中国财政政策及其转型研究》、《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问题研究》、《推进农业第二个飞跃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根本之路》等。有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如《如何看待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中国就业报告》、《新阶层发展对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中国司法改革理论与防止司法腐败的对策研究》等。还有一些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如《中国边疆通史》、《中国农业经济通史》、《20世纪儒学研究大系》、《古文字谱系疏证》、《老学典籍考:二千五百年来世界老学文献总目》等

3.部分研究成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重视。例如,中国社科院宋迎昌完成的阶段性成果《防止草原沙化的关键在涵蓄地下水——呼伦贝尔草原沙化的启示》,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的批示。复旦大学陆建松完成的《旅游企业经营文物单位带来严重后果》先后得到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钱其琛同志以及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同志、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同志的批示。南开大学周立群主持完成的项目成果《农业转型研究:一个经济组织的视角》在国务院《国办内参》、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内参上发表,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的批示。西南政法大学赵长青主持完成的《禁毒全书》曾由国家领导人馈赠给联合国禁毒署,获得国际社会和国内一致好评。《加快我国农业用水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若干政策建议》等在《成果要报》上刊发,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清华大学陈吉宁承担的《我国给水工业市场化改革战略与政策研究》,部分政策建议被建设部借鉴或采纳,并吸收进国家行业政策性文件中。国家档案局邱晓威主持完成的项目阶段性成果《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已作为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国家发改委李琨主持的《住房金融研究》中的部分政策建议被国务院有关部门采纳。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徐坚主持的《国际环境与中国的战略机遇期》,其阶段性成果被温家宝总理办公室调阅,白皮书《国际环境变化趋势与我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得到外交部的充分肯定。

四、成果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成果质量不尽如人意

虽然全年有95.6%的成果通过结项,但总的来看,精品力作不多,大部分成果质量平平、缺乏创新,有的还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这些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成果未达到立项时的课题设计要求。个别课题组没有按照立项计划开展研究,自行调整研究内容、缩小研究范围或更改成果形式,成果达不到预期研究目标。如《当代中国社会学研究方法研究》,预期成果形式为专著,结项时只提交了9000字的论文。《中共党员质量数量现状及发展规律研究》,预期成果形式为专著和论文,最终成果仅为6万字的研究报告,而且质量较差。《集水背景下中国中西部地区发展节水农业的管理和组织形式研究》,以10余篇阶段性论文申请鉴定结项,离计划完成的60万字专著相差甚远。对于这些项目,我办轻则退回重做,重则予以撤项。

2.研究成果违反学术规范。①存在抄袭行为。全年共查实并处理了3项存在抄袭行为的成果,分别是:《当代经济和科技发展条件下的社会创新问题研究》,成果第二章约1万多字的内容抄袭他人研究成果,而且成果整体质量较差,鉴定等级“不合格”,我办已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地产泡沫与金融危机——国际经济及其借鉴》全书第三章部分内容根据外文资料编译而来,但在文中未作任何标注,属抄袭行为,我办已分别对项目负责人和执笔者作出1年和3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处罚;《全国文献信息资源社会化建设与利用及共建共享社会机制研究》,书稿近5页的内容名曰“借鉴”他人研究成果,但未注明出处,我办已要求重写相关章节,并对执笔者作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处罚。②注释不规范。这种不注重学术规范的问题在很多成果中都存在,比如《中国共产党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问题研究》,全文没有一个注释;《明清时期中朝边界地区民族与疆界研究》,没有列出参考文献。

3理论观点错误或不够准确。①提法有违中央精神,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比如,《制度现代化下的中国变革——西部大开发的制度支撑体系研究》,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提出,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应该朝着……私有化的方向发展”。②有的结论过于绝对。比如《如何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剩余价值和剥削问题(温州私营经济实证分析)》中,提出“剩余价值和剥削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能够调动私营企业主投资经营的积极性”,“私有财产的增加,就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扩大,就是社会主义综合国力的增强”等观点。③未能从政治高度来把握问题。如《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把陈水扁搞“台独”遭到台湾各界反对归结为“民进党意识形态失控”的结果,是“政党意识形态优先化也有很糟糕的后果”的表现,显然没有从政治本质上认识问题。

4.观点滞后,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的成果在研究过程中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吸收新的中央精神和理论界最新研究成果,使研究内容与现实脱节,影响到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比如,《西北地区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分析与实证研究》和《以可持续发展为关注重心的一般进化论》两项成果,在研究中都没有体现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网络经济时代企业经营方式的变革与企业转型研究》,没有涉及“依法治理”和“以人为本”方面的内容;《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对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体现得不够充分。

5.    立论片面。①成果整体上未全面反映研究主题。比如《从“走苏联所走过的道路”到“走自己的道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仅从经济领域进行研究,基本没有涉及政治、文化等领域,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艰辛探索未予全面反映。②某一章节或专题的内容不全面。如《经济全球化与经济转轨互动研究》对“1992年以来的中国经济转轨”过程的论述中,忽略了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作用,没有涉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也没有提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

6.研究内容存在知识性错误。一些内容不符合史实,如《中华民国史》中,提到“1126日,……南京此时已经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残酷的浩劫”,而事实上南京是在1212日才沦陷的;认为“九一八事变是日本武装侵华的开端”,而将1894年甲午战争忽略了。再如,《经济全球化与经济转轨互动研究》将前苏联1991年发生的“8·19”事件称为“‘8·19’政变”。

7基本概念模糊不清。如,《知识价值与知识资本化理论研究》提出“知识是第一生产力”,将“知识”与“科学技术”的概念混淆。《东北经济关联度分析与合作开发》中没有对“关联度”这一自创的新词作任何说明。《中朝疆界与民族关系研究》中对“民族关系”未加以界定,文中出现两种“民族关系”,即“中朝之间的民族关系”和“中朝边界地区中国境内的民族关系”,看后令人费解。

8应用对策研究未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如《民族传统文化与民族发展——跨世纪内蒙古少数民族文化及变迁研究》,没有形成系统全面的调研报告,未提出清晰的思路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中国城市社区福利研究》对策建议非常薄弱,特别是对如何充实社区资源、如何加强社区非营利组织、民间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建设措施。

除以上问题外,还有一些成果在研究中过多地引用、转述他人的学术成果,鲜有作者自己的独到见解;还有的成果资料陈旧,缺乏时效性和说服力。另外,不少成果没有经过认真校对,出现了不该有的错字、漏字,影响成果质量。

分析产生以上各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承担者的研究态度不够认真负责,学术功底不够扎实,学风不够严谨,政治敏感性不强。

(二)部分单位成果管理工作不到位

成果的验收过程也是对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鉴定结项管理工作的检查过程,从中我们发现部分管理单位的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1对成果的把关意识不强。一些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在结项审核中对本地的项目没有认真进行审查,或不能如实地反映成果存在的问题,没有尽到严格把关的职责。如某省规划办对一个严重不符立项计划的成果在组织鉴定之前未加审查。

2.组织鉴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我办规定。①对一些项目未采用双向匿名通讯鉴定方式。如,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对一批立项较早的项目放松管理,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找专家鉴定。②挑选鉴定专家时未遵守回避制度。如吉林省规划办在《意见》实施半年后仍未做到“异地评审”,全部由本省专家进行鉴定,使鉴定的客观公正性受到影响。③未实行匿名鉴定。辽宁、江苏、河北规划办在鉴定过程中,部分成果没有隐去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④未使用规定的鉴定表。上海、云南规划办在鉴定中使用了与成果形式不一致的鉴定表,降低了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性和专家打分的准确度。

3.鉴定结项办理时间严重拖延。个别省市规划办办理部分项目鉴定结项的时间大大超过我办规定的2个月期限,有的甚至长达1年。

五、做好2005年成果验收工作需要着重加强的几个方面

1.严把项目质量“出口关”。在成果验收中,首先要增强把关意识和导向意识,增强政治敏感度和鉴别力,对一些政治性、政策性强的学科和项目不仅要参考鉴定专家意见,还要审读原著,绝不能让一个错误的提法、模糊的立场因我们的把关不严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注重学术质量,既要发现优秀成果,又要准确地指出成果存在的问题,通过暂缓结项、限期修改等手段促使项目承担者提高成果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对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让他们在验收时认真把关,必要时召集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继续加大项目督促检查的力度。2005年要针对一些质量把关薄弱的点进行“攻关”。要有计划地对一些工作不够到位的管理单位进行实地督促、检查,使鉴定结项工作整体向前推进。同时,要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制度做准备。

3.继续办好《成果验收月报》。《成果验收月报》对每个月的成果验收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能及时发现好的成果、优秀的专家学者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2005年,还要不断开拓思路,争取每一期《成果验收月报》都能做到数据准确、事实清楚、分析到位有说服力。

4.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了充分调动项目承担者认真研究的积极性,倡导优良学风,促进多出精品力作,我办要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比如,对经过严格鉴定,等级评为“优秀”的项目,可明确规定给予继续资助或优先立项的奖励;对不认真完成的项目可扣除预留经费,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等。

5.进一步完善信誉制度。专家信誉档案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目前我们还处于摸索和初始阶段。今后的目标是能掌握每一个项目承担者的研究状况和每一位鉴定专家的工作情况,并通过向社会适当公开的方式在学术界造成影响,让每一位从事社科研究和评审的专家都珍视自己的学术声誉,自觉加强自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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